华东局于2014年3月初启动了第一批简政放权下放工作,经过4个月的试点,第一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顺利开展,并取得了预期效果。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日前,华东局开始启动第二批简政放权下放工作。第二批简政放权下放事项共五项,分别为: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机场净空行情研究、航空器电台检查、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开放和民用航空气象人员资格管理。其中:“机场净空行情研究”下放将采用先培训、设置过渡期、完全下放等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暂设过渡期一年;“航空器电台检 查”事项中,航空器颁证检查部分下放,常规检查整体下放;“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开放”事项部分下放。
此次下放不设试点监管局,直接下放所有监管局。华东局法规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将针对第二批下放的工作事项,帮助各监管局尽快制定内部工作流程,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同时应当加强对监管局相关工作的监督、培训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各种问题,防止发生工作失误,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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