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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

甲类: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空中游览、公务飞行、私用或商用飞机驾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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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飞行学校招收大学毕业生飞行学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36        返回列表

为了适应中国民用航空人才培养战略的发展要求,满足未来航空市场对于飞行员的迫切需求,受国内航空公司委托,飞行学校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大学毕业生飞行学员。

一、学校概况

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飞行学校隶属于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民航局批准于2010年成立,主运营基地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飞行学校2016年7月份正式被华北地区管理局授予第21家航空学校运行合格资格证书,用于CCAR-141《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驾驶员培训的机型7架,可为国内学员提供通用的私用飞行员执照(Private Pilot License)、商用飞行员执照(CommercialPilot License)、仪表等级(InstrumentRating)、执照换照等训练课程,学校的教练团队都曾是在中国海陆空的功勋飞行员及管理者,有丰富的飞行经历和教学经验,一对一的教学完全可以满足所有学生的训练需求。学生通过训练取得专业飞行员驾照后,可累积大约250小时飞行时间,学员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学校累积飞行时长,以满足不同航空公司的不同经历时间的要求。因人而异学校不定期在成绩优秀毕业的学员中进行内聘,并为这些学员签注多种机型,让他们驾驭蓝天,畅享飞行。

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飞行学校计划至2025年末,训练机群达到教学用飞机20架,模拟机有2台,双引擎飞机有5架,教训梯队教员有50名,安全飞行时间达到24000小时/年,学员达到200多名,联合办学机构增长至30多家,成为华北地区规模最大的飞行员培训学校。

二、招生对象及培养规格

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男性,专业不限,理工类优先,应届兼收。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者25周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者27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者29周岁(含)以下。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基础,达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或雅思5.5分以上或同等水平以上。

所有招收的飞行学员均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学生在完成飞行基础理论培训和飞行驾驶技术培训以后,取得民用航空器多发商用驾驶员执照和国际民航组织飞行人员英语等级3级以上签注。

三、培养进程

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飞行驾驶训练。

四、学生管理

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签约培养单位、及其他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五、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就业协议,完成飞行驾驶训练后必须回签约单位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工作。

六、淘汰政策

鉴于飞行训练的特殊要求,学生在飞行培训的各个阶段会出现一定的淘汰,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被停飞,被停飞学生的后续处理按其签约培养单位的相关政策执行。

七、培养费用

学生在飞行基础理论学习阶段和飞行驾驶训练阶段的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按签约培养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志愿从事祖国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身高165cm(含)-185 cm(含),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 C字表(约相当于E字表4.0),无色盲、色弱、斜视,接受角膜屈光手术的须符合局方规定;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无龋齿、明显四环素牙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凡前期在各类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过程中被停飞的学生均不允许报名。

九、招飞程序

招飞需经过以下环节:报名审查、预选初检、体检鉴定、委托培养单位面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等。各环节均合格者,由委托培养单位与之签订培养/就业协议,相关培养/就业政策、保险和待遇按签约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

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将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进行入校复查体检,复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飞行基础理论学习阶段。不合格者将按委托培养单位与之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有关规定处理。

十、报名方式

1、联系人:张老师 15326068765   王老师   15034946565

          固定电话     0477-8901670                    

                       0477-8901018(传真)

2、网址:http://www.erdos-th.com/参加预选初检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应届生); 3.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各类英语成绩证明; 5.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